
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
尊敬的商家、合作伙伴及广大消费者: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免受电子烟产品的潜在危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全面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法律依据与监管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
- 国家烟草专卖局等相关部门已出台多项政策,加强对电子烟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
二、具体措施
严格年龄验证:所有销售电子烟产品的商家必须建立并执行严格的年龄验证制度,确保购买者年满18周岁(或当地法定成年年龄)。
- 商家应要求购买者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验,并记录相关信息以备查。
- 对于线上销售渠道,应采用技术手段如人脸识别等辅助验证购买者的年龄。
警示标识与宣传:在电子烟产品的销售点、网站及包装上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警示标识和宣传语。
- 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公众教育,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使用电子烟危害性的认识。
员工培训与教育:商家应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强化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 确保员工能够准确识别并拒绝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
- 设立专门的举报渠道,并对有效举报给予奖励或表彰。
三、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商家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惩。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措施。
四、社会共治
我们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环境。
- 学校、家庭和社会组织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及其他烟草制品。
- 媒体应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典型案例,提高公众的警惕性和参与度。
五、结语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手合作,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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