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党建专家、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在以往的研究中,并未接触过“非组织政治活动”一词,非组织活动是党建中的惯用语,非组织政治活动还是第一次听说。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最高法在报告中提及非组织政治活动,说明两点:“一、这个政治活动是非法的;二、这个政治活动不符合正式的组织程序和要求,搞得像四人帮,搞小的利益集体,试图获取权力,影响公众的政治态度。”
“非组织政治活动,可能参与人有政治野心,想要超越组织的程序和监督。”庄德水说,根据党章,党组织是党员参与政治活动的重要平台,参与政治活动必须要依靠组织,在组织的监管程序里进行,不能脱离组织,不能与组织要求、规定相违背,不能把个人意志凌驾於组织规定之上。
张希贤认为,政治活动涉及政治方针、政治方向,非组织政治活动应该是指和党组织的政治方向背道而驰的,甚至违反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政治活动,有反党、背叛党的宗旨的基本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