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9日,一名名叫“王鹏”的律师欲将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索赔名誉损失费1元钱。但法院人员当场拒收诉状材料。法院人员拒收材料的理由一是称“没看出来王鹏你妹这四个字有骂人的意思”,还有就是原告无法证明“这四个字说的就是你”。

2012年10月9日,一名名叫“王鹏”的律师欲将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索赔名誉损失费1元钱。但法院人员当场拒收诉状材料。法院人员拒收材料的理由一是称“没看出来王鹏你妹这四个字有骂人的意思”,还有就是原告无法证明“这四个字说的就是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