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由以下机构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国务院直属机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3.国家体育总局
4.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5.国务院参事室
6.国家税务总局
7.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8.国家统计局
9.国家医疗保障局
10.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在中央宣传部加挂牌子,由中央宣传部承担相关职责。国家宗教事务局在中央统战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统战部承担相关职责。
11.国务院办事机构
12.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13.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中央统战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统战部承担相关职责。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中央宣传部加挂牌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