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全国进军的命令》是毛泽东主席于1949年4月21日所发布的一篇命令。以下是该命令的原文内容:
中国人民解放军全体将士同志们!
南方各野战军全体同志们,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指挥员和战斗员们!
本军奉命向全国进军,占领全中国,肃清国民党反动政府残余军事力量,瓦解国民党反动统治机构,完成中国人民民主革命之任务。自人民解放军四月二十日渡江作战、战胜英国美国两国援助国民党反动派阻止人民解放军渡过长江之后,南京国民党反动卖国政府已处于土崩瓦解之中。有鉴于此,我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向全国进军,提出如下命令:
一、奋勇前进,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歼灭中国境内一切敢于抵抗的国民党反动派,解放全国人民,保卫中国人民领土主权的独立和完整。
二、奋勇前进,逮捕一切反动分子首要。对于负隅顽抗的反动派的领袖人物,例如蒋介石、李宗仁、陈诚、白崇禧等,必须予以惩办。对于反动派大小头目,必须一律缉拿归案,依法惩办。不予惩办的,就是你们没有完成任务。
三、奋勇前进,拒绝任何形式之划分“南北疆”的主张。此项主张,实质上是拥护国民党反动派继续盘踞江南半壁河山,企图划江而治,分裂祖国,这是违反全国人民意志的,我们必须坚决反对。
四、奋勇前进,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及中央军事委员会的一切决议与命令。凡不执行者,即予撤职查办。
五、奋勇前进,以战斗的胜利,接管全国,肃清土匪及其他一切反革命匪徒,建立人民政权。
六、奋勇前进,为人民立功劳。你们无论经过多少艰难困苦,要看到战争的前途,提高勇气,去争取最后的胜利。你们的牺牲和努力已经获得了全国人民的崇敬与感谢。中国人民必须自己的努力来取得自己的解放。
此令
司令员 毛泽东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这篇命令体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解放战争时期的历史使命和坚定决心,同时也展示了毛泽东作为一位伟大领袖的战略眼光和卓越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