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宣年八岁
原文: 范宣年八岁,后园挑菜,误伤指,大啼。人问:“痛邪?”答曰:“非为痛,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以啼耳。”宣洁行廉约,韩豫章遗绢百匹,不受;减五十匹,复不受。如是减半,遂至一匹,既终不受。韩后与范同载,就车中裂二丈与范,云:“人宁可使妇无裻(dú)邪?”范笑而受之。
翻译: 范宣八岁的时候,有一次在后园挖菜,不小心弄伤了手指,大哭起来。有人问他:“疼得厉害吗?”他回答说:“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因为我们的身体发肤都是父母给的,我不敢毁坏它,所以才哭啊。”范宣品行高洁,为人清廉俭省,有一次,豫章太守韩伯送给他一百匹绢绸,他不肯接受;减去五十匹,还是不接受。就这样依次减半,直至剩下一匹,他最终还是没有接受。后来,韩伯和范宣同坐一辆车时,就在车里撕下两丈绢绸给范宣,说:“难道要让老婆没有裤子穿吗?”范宣笑着接受了。
注释:
- 挑:挖取。
- 发肤:头发和身体皮肤,泛指自身。
- 受之父母:是从父母那里接受的。
- 毁伤:伤害、损伤。
- 韩豫章:即韩伯,字康伯,曾任豫章郡太守。
- 遗:赠送。
- 宁:难道。
- 裻(dú):古代的一种短衣,这里指裤子。
感悟: 范宣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两个重要的品质:一是孝顺,二是廉洁。在故事中,范宣因为弄伤了手指而哭泣,并非因为疼痛,而是因为他认为自己的身体是父母给予的,应当倍加珍惜,这体现了他的孝顺之心。而当韩伯多次赠予他绢绸时,他都坚决拒绝,直到最后韩伯以幽默的方式让他无法再拒绝为止,这则展现了他的廉洁自律。
从范宣的行为中,我们可以学到,无论是对待自己的身体还是对待物质财富,我们都应该保持一颗敬畏和珍惜的心。同时,我们也应该学习范宣的廉洁精神,不贪不占,坚守自己的原则和底线。在当今社会,这种品质尤为重要,它能帮助我们抵御各种诱惑,保持内心的纯净和正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