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的。作者介绍如下:
【数据库】青岛晚报(2000)
【文献号】35781
【版名】美文
【分类号】1005
【刊头名】十一月作家主持
【作者】纪宇
【时间】2000年11月27日
【来源】青岛晚报
【版次】18
【标题】关于想像之想像之想像
【正文】你能想像出来吗?一篇千字的短文发表后能产生什么影响?
那还是在两年前,我在报上看到一则消息:在某高速公路上疾驰的中巴上,三名歹徒洗劫乘客并在车后强暴一女子,十几名乘客噤若寒蝉,司机照样开车,直到歹徒得逞后喝令停车扬长而去……我愤怒于歹徒猖狂,司机麻木,乘客袖手,便写下一篇文章:《报上的消息和听来的传闻》。"报上的消息"如前所述;"听来的传闻"就是我愤怒的想像。
按照我的想像,车和人及道路都发生了变化:在山间公路的一辆中巴上,三名歹徒盯上了漂亮的女司机,要挟持她下车去"玩玩",女司机求救,全车哑然。只有一瘦弱中年男子奋起怒喝,却被打伤在地。男子复起大呼车上乘客制止暴行,却无人响应。女司机惨被强暴,返回车上时,却迁怒于那个要救她却没救得了她的男子,逼他下车。这男子好心不得好报,不肯半途下车,许多乘客却七嘴八舌地"劝"他,"别耽误大家的事",最后甚至把他的行李从车窗扔出,硬将他推下车去。
中巴又平稳地行驶在山路上。拐过弯来,要下山了,依山盘旋一条险路,右边就是百丈悬崖,女司机在录音机里放出《渴望》的插曲,一曲"谁能与我同醉"未完,她驾车像利箭向悬崖冲去……
文章最后仍是报纸消息:某山区公路发生惨祸,一辆中巴摔下悬崖,司机和乘客无一生还。那个半路被赶下车的瘦弱男子看到报纸哭了。谁也不知道他哭什么,为什么哭。
若按常理来说,我的想像最少有这么几点难以想像:一是女司机以自己的生命惩罚歹徒,是否值得鼓励?若车辆是国家或集体财产,她有无权利这样做?二是车上乘客,见义不勇为可恶可恨,但罪不至死。女司机断然无权采取报复手段而让他们陪死。何况文中也没交待乘客中是否有老弱病残,是否有人想下车报案,是否暗记歹徒体貌特征以协助公安缉拿?这一切都随着坠崖翻车那一声巨响而去,无从细究了。
显然,这个作为"传闻"的想像是我情绪激奋的产物。将受害人女青年想像为司机,矛盾集中了。惩罚罪犯的主动权也转到了她手里。乘客中毕竟有一个好人,好人终究脱险并成为事件的惟一证人。
使我没有想到的是,这篇短文发表后,三家在全国有影响的文摘期刊先后转载,传播颇广。有位诗人读后写了一首长诗,名字叫《悬崖》,发表在一家大型刊物上。诗人的想像显然是在我想像的跑道上起飞的。诗中满怀激情地写道:"想像那冲向悬崖的惊天动地/追寻那瘦弱男儿的无言啜泣/倾听那悬崖下燃烧的绝望/遥看那大道上放飞的希冀/我可不可以说——— /该毁灭的毁灭了该留下的留下了/毁灭了阳光下的罪恶/毁灭了淫威里的自私/毁灭了悬崖边唤不醒的麻木/连同那被麻木流放的美丽……"诗挺长,最后还发出了这样的呼吁:"宁肯让这方向盘上的尸骨/遭千夫抨击/也要让世人来一回/透彻骨髓的颤栗/要用这悲剧的高潮/给它裁一件血衣/让已经死去的灵魂/再死去肉体"!
我读着这首诗,读着诗人沿着我的想像而生发的想像,我受了感动,又产生了新的想像:我想,我本人专业写诗,我怎么就没有拿起这诗的武器呢?如果由我来写诗,我会怎样命题,怎样倾泻我心中的愤怒和感慨?我想,面对邪恶,面对这个麻木不仁的群体,我想像中的女司机明显的是作出了过度反应,为什么人们从来没有指出她这样做的缺憾之处和在法律上的疏漏处,而普遍认同,感到解恨,甚至觉得大快人心,就该这么办?
我想,如果女司机是我的亲人,比如说是我的妹妹或女儿,我能不能赞同她这样做?如果车上的乘客中有我的兄弟,我的父老,他们因懦弱没有在险情面前挺身而出,言语行为中露出胆怯和卑怯,我承认他们的人格有缺憾,可他们就这样摔得粉身碎骨,我能默认吗?我能允许吗?在生活严峻的公式里,只有"代"进自己,才能正确地演算。
这篇小文发表两年多后,忽然接东北某省一家公安报社社长来电,他们要重新发表此文。看来由想像产生的此文影响还在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