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办理房产过户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这要求合理吗?

广东的这名男子在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说实话这样的要求听起来的确是非常不合理的,所以在当时她就询问有没有其他的解决办法。但是被告知如果想要办理房产过户,最好的话还是让非直系亲属来进行办理,然后再通过这样的办法顾虑到他自己的名字下边。但是这名男子认为这样做的确非常的麻烦,而且浪费很多时间,所以就想要跑到公安局里边儿去开具这样一个亲属证明,但是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却告知他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只要现在的信息能够证明就可以。那么今天我们就来探讨这样的要求到底合不合理。广东一男子办理房产过户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这要求合理吗?

第一,这样的要求肯定是不合理的。

因为我们现在的各项政策都在逐渐的要求,一定要精简各种各样的手续。但是在这一次的办理过程当中,他明明拿着身份证可以证明自己的亲属关系,但是却被要求要重新开具一个亲属证明。之所以这样做,主要就是因为他的母亲是香港居民身份证。其实也就是说是异地身份证,如果想要办理的话,还是需要去调取他之前身份所购买的一些房产信息才可以。广东一男子办理房产过户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这要求合理吗?

第二,后续的办理结果。

在得到公安局的答复之后,这名男子就找到了不动产交易中心,希望能够继续办理,但是却遭到了拒绝。所以后来他又找到记者来曝光这件事情。当记者走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采访的时候,工作人员却表示,现在可以帮助他办理这个手续,而且也提出之前之所以需要那样的证明,其实原因非常的简单。就是为了能够降低自身的风险,毕竟异地身份证而且还是房产过户这样的大事项,每一个家庭都是非常重视的。对于个人财产来说,一定要慎之又慎,才能够保护到他们的个人财产。广东一男子办理房产过户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这要求合理吗?

第三,如何评价这一次的办理?

其实这件事情怪就怪在为什么记者去采访的时候,这件事情就突然能够办理了?二代之前这位当事人已经催促了很多次,但是事情没有任何的进展。很明显,不动产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害怕被曝光,害怕成为众矢之的,所以才紧急进行办理。在这个时候,就算担起一些风险,也可以忽略一些程序上的不正确。当然,在这里我并没有明白他们的具体工作程序,只不过阐述了一下自己的个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