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北京科兴中维疫苗事件起因于一起诉讼。未名医药全资子公司厦门未名接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维持了北京四中院的先前的判决。据此,未名医药需赔偿北京科兴因拉电闸造成的疫苗产品损失,金额为1540.4万元。新冠疫情爆发后,未名医药因其持有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26.91%的股份,被视为新冠疫苗相关概念股,其股价因此出现大幅波动。需要指出的是,参与新冠灭活疫苗研发的是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世界卫生组织(WHO)已将SINOVAC科兴新冠疫苗克尔来福的推荐使用年龄扩展至3岁及以上的儿童。克尔来福成为世卫组织紧急使用清单中首个适用于3岁及以上人群的新冠疫苗,也是清单中唯一推荐给3至4岁儿童使用的新冠疫苗。真实世界研究结果显示,克尔来福作为加强免疫,在奥密克戎变异株暴发期间,仍能为广泛人群提供安全有效的保护。3、针对市场上出现的与科兴控股及其子公司相关的虚假信息,科兴控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表声明,明确表示其及旗下任何子公司均未研发、生产1型糖尿病疫苗等相关产品,也未与任何单位或个人就此类产品达成商业合作,更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推广这些产品。声明还提醒公众,市场上存在以科兴控股、科兴生物、科兴中维、北京科兴等名义或类似名称的仿冒金融理财平台或仿冒官网,呼吁公众提高警惕,谨慎识别网络社交媒体上发布的虚假信息,并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