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与式观察法(Participant Observation)是一种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以下是关于参与式观察法的详细解释:
一、定义
参与式观察法指的是研究者深入到所研究对象的生活背景中,在实际参与研究对象日常社会生活的过程中所进行的直接的、隐蔽性的观察。这种方法要求研究者不暴露其真正的身份,以便更真实地了解研究对象的行为、态度和情感。
二、起源与发展
参与式观察法最早起源于田野工作(Field Work),这是一种人类学的研究方法。1924年,Linderman首次将社会科学研究中的观察者分为“客观的观察者”(类似于“非参与式观察者”)和“参与式观察者”。而英国人类学家布朗尼斯诺·马林诺夫斯基是第一位与研究对象长期生活在一起,并记载整段收集资料过程的研究者,他真正在学术上确立了参与式观察法的地位。
三、分类
根据观察者身份是否公开,参与式观察法可以分为两类:
- 公开性参与式观察法:在研究场景中,如果公开观察者的身份,则为公开性的参与观察。这种方法适用于一些不涉及特殊内容、特殊群体、特殊情境的研究,如普通的企业调研、乡村调查、经济调查等。其好处是告知被调查者并表明研究者身份,以期获得非正式渠道的理解或正式渠道的合作。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即被调查者一旦得知自己受到研究者的关注,可能会在被观察的过程中改变自己的言行。
- 隐蔽性参与式观察法:在研究场景中,如果没有公开观察者的身份,则为隐蔽性的参与式观察。这种方法适合访问一些特殊群体或行业,或者针对某些特定的研究情境,如涉嫌犯罪的群体、一些难以治愈的疾病患者和边缘化的特殊群体、公检法等国家暴力机关或监狱等高度限制性的情境。
此外,学者戈尔德还从参与的程度和方式的不同角度,将参与观察的角色分为:完全的观察者(即局外观察者)、作为参与者的观察者、作为观察者的参与者、完全的参与者。
四、应用领域
参与式观察法是案例研究和质性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调查研究的重要方法。它广泛应用于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等多个学科领域。
五、优缺点
优点:
- 能使得研究者的看法、观点对所研究对象的影响降至最低,从而更好地获得社会现实的真实图像。
- 研究者既是参与者又是观察者,对研究对象的行为有更为直观的体验与感受。
- 尤其适用于研究人类生活所体现的社会文化背景,从局内人的视角研究事件的发展过程、人与事件的关系及组合、事件的时间连贯性和模式等。
缺点:
- 得到的资料往往缺乏信度。
- 存在程序不明确、资料难以量化、研究无法重复等问题。
- 受研究者主观因素的影响较大。
综上所述,参与式观察法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具有独特的优点和适用范围,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在使用该方法时,研究者需要充分考虑其优缺点,并结合具体的研究情境和目的进行合理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