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红头文件格式标准样板

单位红头文件格式标准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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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头(红色部分)

  1. 发文机关标识:位于公文首页的最上方,居中排布。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为二号。例如:“XX省人民政府文件”或“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2. 发文字号:紧接于发文机关标识之下,居中排列。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使用三号仿宋_GB2312字体。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不加“第”字。例如:“X府发〔2023〕XX号”。

二、主体部分(黑色部分)

  1. 标题:位于红色反线空两行之下,居中排列。使用二号华文中宋字体加粗,内容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 主送机关: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书写,末尾加全角冒号。使用三号仿宋_GB2312字体。明确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如需多个机关并列时,每行顶格书写一个机关名称,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3. 正文:在主送机关下一行开始,每段首起空两字,回行顶格。使用三号仿宋_GB2312字体。正文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4. 附件说明: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下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5. 成文日期:在正文或附件说明的右下方,编排发文机关署名,署名的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月不编为01月)。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用三号仿宋_GB2312字体。

  6. 印章: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其他公文需加盖发文机关印章,且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7. 附注:如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可加括号标注在成文日期下一行居左空二字的位置。使用三号仿宋_GB2312字体。

三、版记部分

  1. 抄送机关: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四号仿宋_GB2312字体,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除将“抄送”二字改为“主送”外,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一行,之间不加分隔线。

  2.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则在主送机关之下)占一行位置,左空一字,用四号仿宋_GB2312字体编排。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种常见的红头文件格式标准样板,具体格式可能因地区、行业或单位内部规定而有所不同。在实际应用中,请参照本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