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法律两年,都是通过民法、刑法这些具体的法律规范来学习,细细学了好几天终于要把法的本体其中的知识点和以前学的大部分内容融汇一二,接下来,我们通过法的本体静态的学习…… 法的定义 第一,法的定义:围绕内容正确性、权威指定和法律实效。 第二,法的特征:规范性、普遍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权利义务性、可诉性 第三,法的本质:正式性(表现)、阶级性(反映)、物质制约性(最终) 第四,国家法范围小于国法 第五,法的作用:<规范作用>指引(自己)、教育(一般人)、预测(对方)、评价(他人)、强制(违法者);<社会作用> 第六,法的价值:秩序、自由、正义 法的微观结构 第一,法律规则即具体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以及一定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假设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第二,法律原则即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者本源的综合性、指导性的价值准则和规范,是诉讼、仲裁和法律程序的确认规范。 第三,权利和义务 从结构上,两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 从数量上,两者总量相等; 从产生和发展上,两者浑然一体到分裂再到相互作用; 从价值上,两者代表了不同的法律关系。 法的渊源与效力 第一,法的渊源:特指法律共同体具有法的约束力和法的说服力。 第二,中国正式法律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际条约、司法解释。 第三,法的效力即法的约束力。 第四,法的效力的范围:人、事、空间、时间。 法的宏观结构 第一,法律部门(切蛋糕) 第二,法律体系(披萨饼) 法的微观运行 第一,法律关系 第二,法律责任 第三,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