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长。部长级别的。
警司,通常是总部单位主管或分区指挥官,是香港警察警衔制度中其中一个宪委级警衔,阶级位于总督察之上,总警司、高级警司之下,由警务处处长委任。
在香港地区警司属于高级警官。
警司是总部单位主管或分区指挥官,比如西九龙总区总部刑事总部有两个副职。
总警司是香港警务处总部一级部门的负责人,比如香港警务处三大王牌部门 CIB刑事情报科,NB毒品调查科,O记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
高级警司是总警司副手,通常是部或区的副指挥官,比如总部O记二当家的就是高级警司,又比如西九龙总区总部刑事总部负责人就是高级警司。

扩展资料:
香港警察体系,警衔等级共有4个大等级15个小等级,大等级从低到高分别是员佐、督察、警司和处长。
其中员佐又分了警员、高级警员、警长、警署警长,督察级别分为见习督察、督察、高级督察和总督察,警司级别分为警司、高级警司和总警司,处长级别分为助理警务处长、高级助理警务处长、副警务处长和警务处长,其中警司以上级别均是宪委级。
在香港警队架构中,警员和高级警员作为最底层人员,就是经常在路边逛的巡逻人员。在香港古惑仔电影中,拿着警棍打压古惑仔的警察,大都是这个级别。
如果再具体点,一个年长的带着一个年轻的一起巡逻,这个年长的师傅应该就是高级警员,而年轻的徒弟就是警员了。警长相比较警员在等级上是稍高了一些,但也很有限,拥有分段指挥、车辆指挥等权限,一般是做了三四年的警员通过考试就可以晋升到警长了。
探长就是属于警长职级了(都算不上官),不过这也很容易理解,随便一个黑帮片,动不动都是厅级、处级亲自办案也太夸张了。
在香港回归前的警察体系中,一般是华人警员都是这个职位,可想而知英国人的戒备心是有多严。警长之上就是警署警长,警署警长往往都是小队指挥官或副指挥官,算得上一个小官了。
总华探长,也叫华人总探长,是1958年警察高层专门为吕乐而增加的职位,同时也是华人在当年香港警察系统中的最高职位。
尽管在警衔等级中,总华探长也就是警署警长也仅仅是员佐级别,但具有了一般民政事务和分配社团的实际管理权力,加上吕乐个人能力出众,混迹于黑白两道,手底下管理了大批的华人探员,他这个总华探长的实际地位自然是不一般。
值得注意的是,同比国内的行政级别,员佐级别全都是副科级以下,当年的香港地下皇帝连个副科级都不到...
督察,勉强进入到了警察系统的管理层,总督察一般是总部单位的副主管或分区副指挥官,相当于国内行政级别的科级,和国内乡镇、片区派出所副所长差不多。而高级督察、督察和见习督察就是小指挥官,普通民警、案件队长、社区警长都有可能。
再往上就是警司级别,真正进入到了警务系统的高层。
警司一般是总部单位的主管或分区指挥官,相当于国内市刑警大队长、治安大队长(正科级、副处级)。高级警司一般是部或区的副指挥官,相当于国内公安分局副局长(副处级)。总警司就是部或区的一把手,相当于国内城市公安分局的局长(正处级),比如某市某区的公安局长。
处长级是警务系统的绝对管理层,警务处处长就是香港警察的一哥。按照一般的推算,在香港警务处是归保安局管理,而保安局又是政务司的下属机构。
如果把香港的地位放到直辖市的位置(特殊的省级行政区),以及中央接待规格,香港一把手是副国级,那下面的政务司就是部级,保安局是厅级,那警务处就只是处级。
但考虑到香港警务处的独特性,在香港警察是最大的武装力量,从公共治安、犯罪惩治,再到反恐处突,全部是香港警队的职权范围。在职能上完全等同于国内的公安+武警+军队等系统,所以警务处处长的身份自然是要水涨船高,应该是副厅级。
另外一种说法是,香港一把手是省部级,政务司作为左右手是副省部级,而保安局作为纪律部队的最高管理部门,是厅局级。而警务处就是副厅级部门,警务处处长自然也是副厅级干部。
在不考虑一把手的情况下,按照国内普通市级警务系统,香港警务处处长的警衔,就相当于国内的公安局局长。副警务处处长就相当于副局长、政治部主任等职位。高级助理处长相当于国内的行动处、保安处等各处的一把手,副警务处处长和助理处长的行政级级别等同于副厅级到正处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警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