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司法直觉的方法就是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实践。
司法直觉反映了法官基于长期职业训练而形成的专业敏感、洞察力和判断力,是法官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基础上的理性思维的结果。司法直觉是一种特殊的经验积累,是法官在长期的法律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对法律的领悟和把握。
所以想要训练司法直觉并不是多看书多分析就能做到的,还是要多积累经验,毕竟工作的时间久了,见过的案子多了,就能很好的出现司法直觉。对于具体案件的解决来说,虽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需要依赖直觉,但在一些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则可能需要快速作出决定,这时就需要依靠司法的直觉来帮助迅速做出决策了。

司法直觉的认知
从司法审判实践来看,司法直觉在审理实务中具有一定的适用空间,且准确性较高,能够促进案件审理过程中事实认定。但基于直觉思维的粗线条化,司法直觉也会存在偏差,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制,如以要件事实为边际、严格适用客观证明责任、回归一般民众朴素的价值观、提高庭审驾驭能力等。
值得高度重视的是,法官裁判心证有一个共通之处,就是对案件的最初认识,都基于某种程度上的法感或直觉判断,这是法官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所形成的经验、学识等结合后对秩序和公正的总体感觉。既是面对法律时的内心感受,也是法律信念在法官脑海里的整体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