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有流浪人员的救助站的,救助站内会给流浪乞讨人员提供食宿等多方面的救助。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
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
第三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并应当将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国家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扩展资料: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第七条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
(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四)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五)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